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为当网红禁燃区放烟花,被拘都是自己“作”的

原标题:为当网红禁燃区放烟花,被拘都是自己“作”的

▲资料图,图文无关,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近日,据媒体报道,为了在视频平台上吸引更多粉丝,常州一女子嵇某在禁燃区里顶风燃放烟花,还发布“喂110嘛!这里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常州禁烟花爆竹第一年,顶风作案!”的言论,公然挑衅常州警方。结果,没得意多久,警方便找上门了。此后,嵇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天。

放烟花爆竹不但污染环境,还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引发火灾等公共安全事故。城市设立禁燃区,在于维护公共利益,对此,每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实现安全、环保、喜庆过节的目的。

常州女子嵇某在禁燃区燃放烟花已属于顶风犯案,还将此行为通过网络发布,且有向警方挑衅性的言论,既置公共利益于不顾,也僭越了法律底线。

追求网红效应固然是每个人的自由和选择,但若以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底线为前提,既是对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缺少敬畏,更是个人价值观出现了扭曲和偏差。

稍加盘点不难发现,为了吸粉、当网红,做出“禁燃区燃放烟花发视频挑衅警方”类似行为的人不在少数。

比如,2016年四川内江威远一名小伙踩踏、脚踢警车并拍照上传至直播平台,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重庆市大足区一名29岁小伙子为了让直播更火,冒险去捅马蜂窝,结果其身上被叮了37处伤口,因受伤较深而转入重症监护室。

网红效应表面上是围观效应,核心是经济利益。巨大的经济利益,让普通人看到了发家致富的机会。这也给不少人造成了一种假象,只要你的表现足够吸引眼球,被关注的流量就可以迅速套现成为可期的财富。

但是,靠哗众取宠、剑走偏锋甚至违法乱纪行为吸引眼球,即便短期内能获得流量与关注,也注定难以持续,反而会成为个人负资产。

不少人为了成为网红“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甚至挑战公序良俗,说明还需要持续深入地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其中也包括对违法违规者的零容忍,消除个别人的侥幸心理。而社会也该达成一种共识,把实现网红的路径回归到才能上来,如此方能从根本上避免“禁燃区燃放烟花发视频挑衅警方”的行为。

□堂吉伟德(职员)

编辑 陈静 校对 危卓

相关阅读:
春运前十七日累计发送旅客12.04亿人 道路最多 我国最古老的手抄本《古兰经》首次公开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