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大气办倡议春节期间少放不放烟花爆竹 蓝天白云中过佳节
农历新年的脚步越来越近,年味越来越浓。燃放烟花爆竹是新春佳节的传统习俗,但集中燃放会对空气质量产生巨大影响。昨日,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大气办”)向全市发出《春节期间少放不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呼吁大家在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让东莞的天空更蓝,空气更清新,在蓝天白云中度过新春佳节。
燃放烟花爆竹会推高PM2.5浓度
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期,它不仅会对城市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较大危害,也会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影响群众身体健康。
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烟花爆竹燃放时,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以及碳粒等颗粒物,且城市中建筑物的密集会导致空气流通不畅,烟雾不能迅速扩散。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等气体以及烟尘颗粒物、硫化钾、金属氧化物等污染因子会悬浮滞留在空气中。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尤其是PM2.5浓度会大幅攀升。
市民长时间呼吸到含有大量有害物质的空气,特别是对老年人、儿童及体质较弱者的影响较大。会刺激市民呼吸道黏膜,伤害到肺组织,容易引起或诱发支气管炎、气管炎、肺炎、肺气肿等疾病。
四个街道和松山湖禁放烟花爆竹
进入冬季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形势日趋严峻。截至今年1月30日,我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仅86.7%,PM2.5浓度均值54微克/立方米,远超出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
经气象、生态环境部门会商分析,预计春节期间我市天气多云为主,气温较高,风力偏弱,大气污染扩散条件较差,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导致污染累积,发生大气重污染过程。1月22日,市大气办发出了《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巡查执法,积极引导群众理性燃放烟花爆竹,践行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目前,在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四个街道办事处管辖的行政区域和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受燃放烟花爆竹影响,我市春节期间容易发生重污染天气,而且今年污染扩散条件较为不利。因此,市大气办还向全市发出倡议书,少放不放烟花爆竹,有效减少安全隐患,降低环境空气污染,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有效改善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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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将被罚款100元-500元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记者 周桂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