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着力加强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月29日,市人大代表、丰都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倪尔逊建议,进一步加强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解决现有管网建设滞后、运行维护效率低下等问题。
本报讯 (记者 王翔)处理好城镇污水,对我市加快绿色发展、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至关重要。倪尔逊介绍,目前,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但污水集中处理率并不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保持在90%左右,然而乡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比较低。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包括排水管网建设进度滞后,雨污混流现象突出;运行维护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利用效率不高;污水处理工艺与当地实际应用条件不相符;政府职能不清,污水处理设施监管不力;缺乏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等。
针对上述问题,倪尔逊建议:
第一,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尤其是污水管网系统的建设力度。要优先解决已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足问题。同时,对于建制镇周边村庄污水,尽可能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合并处理,节省投资、降低运行难度。对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优先支持尚无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城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快解决设施布局不均衡问题,并通过设施共享等形式,服务周边村庄污水处理。
第二,着力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运营和监管的技术、标准、制度、法规建设。制订城镇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完善城镇污水处理技术标准体系,提出主要城镇污水处理技术的适用条件、优缺点;政府需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监督检查设施的正常运行,完善、健全组织管理和规章制度等。
第三,完善收费政策,建立稳定的资金筹集模式,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要修订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费、排污费管理办法,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适当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要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的成本。建议中央或市级财政建立惠及于城镇的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专项基金,为城镇地方政府、民间机构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补贴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贷款利息,作为“种子基金”吸引各类资金参与污水处理及管网的建设。
第四,转变政府职能,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形成城镇污水处理监管队伍和管理体制,强化政府制定标准、法规和监管的职责,弱化政府参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职责,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