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以为没人发现他错过组织给予的2次机会
“太可惜了,组织给了他那么多次机会都没把握好,最终自己把自己送进监狱。”近日,在黄村镇召开的典型案例剖析会上,该镇大化村村委会原主任吕发案因收受索要危房改造群众好处费被开除党籍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的典型案例,让在场的党员干部纷纷感叹不已。
事情是这样的。2016年6月,时任蒙山县黄村镇大化村委会主任吕发安因危改工作不认真负责,被黄村镇纪委处以党内警告处分。调查谈话时,当问到“你还有什么其他问题要向组织交待”,吕发安摇摇头说:“我没有其他问题交待了。”
2017年5月,吕发安被群众举报存在虚假报销的问题,蒙山县纪委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吕发安有虚假报销等违纪违法事实,并给予吕发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查谈话阶段,谈话人员再次问到“你还有什么其他问题要交待”时,吕发安犹豫了一下,但最终还是摇摇头说:“没有。”
但是,事情上真的如吕发安自己所交待的那样“没有其他问题了”吗?
2017年12月份,吕发安又被群众举报,这次是收受危房改造群众好处费问题。蒙山县纪委经集体调研讨论,决定再次对吕发安开展深入核查。经核查确认吕发安在2013年至2017年担任大化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协助黄村镇政府实施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收受了12户危房改造户财物共计人民币30500元。其中,其在2016年6月受处分后,仍4次收受危房改造户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1000元,甚至在2017年6月接受组织对其的第二次调查期间仍收受危房改造户的好处费3000元。在事实前面,吕发安终于向组织承认了自己所犯下的这些大错误。
“我也是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只要自己不说,收的钱就没有人发现,所以我以前就没有如实向组织交待问题,要不问题也许就不会变得那么严重了。”吕发安非常后悔地说。(蒙山县纪委监委林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