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五次会议
1月30日晚,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五次会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胡和平主持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刘小燕、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韩水岐及主席团其他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56人,实到5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名单酝酿情况的汇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大会选举;会议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酝酿情况汇报,确定正式人选名单,提请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宪法宣誓有关法律规定和我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大会将组织本次会议选举和通过的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省计划报告、省财政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情况的汇报。
会议表决通过了财经委员会关于2018年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计划、财政预算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将报告印发大会。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省政府工作报告、省计划报告、省财政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项决议草案,决定将决议草案印发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将报告印发大会。(记者:耿薇 井晨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