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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推行村务精细化管理 做实清廉乡村建设

原标题:湖州:推行村务精细化管理 做实清廉乡村建设

湖州市《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做细做实清廉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日前出台,旨在通过亮晒权力清单、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过程监管,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村级权力运行体系,整治农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补齐基层监督短板,将改革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加快建设清廉湖州奠定坚实基础。

“出台该实施方案是我市进一步落实全省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社会共建清廉浙江会议部署要求,把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作为清廉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规范基层公权力运行,是做细做实我市清廉乡村建设的一项规范性制度要求。”湖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实施方案部署了我市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的4个方面12项主要任务,即通过对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的实践探索,到2020年,实现全市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全覆盖,构建形成民主自治、权责明确、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监督有力的一整套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基本实现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明晰,村级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干部法纪意识、综合素质显著提高,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效推进,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落实;党群干群关系切实改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从亮晒事务清单、亮晒操作流程、亮晒防控警示等方面对村级事务实行清单管理,明确每项事务名称、实施主体、操作流程和风险防控等,厘清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推动基层干部“照单办事、按图操作”;从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健全村级工程项目监管制度、健全涉农政策资金监管制度等方面,强化村级事务管理的制度保障,有效运用制度刚性来约束权力运行,加大风险防控;从实施“五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探索村务监督委员会主导下的民主监督、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公开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村级事务民主监督,充分调动村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督促基层公权力规范有序运行;通过将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纳入区县巡察监督、农村巡查监督、专项检查监督的范围,进一步做细做实监督工作,把“清”和“廉”的要求贯彻到基层公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切实做到监督“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湖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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