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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严控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原标题:严查严控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本报讯 (记者 周松)重庆日报记者1月29日从市燃管办获悉,春节期间,相关部门将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从严监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各个环节,并在划定的禁止燃放区域严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据悉,全市将在禁、限放区域投入网格化巡控力量6万余人(党政干部1.3万、社会力量4.1万、警力6千),切实加强巡逻防控的同时,严查严管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依据该条例规定,在禁放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违反安全燃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据介绍,目前全市共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191个、检查人员715人,其中进入绕城高速公路内的禁放区检查站55个、检查人员165人。同时,依托16个省际交通检查站、121条春运干线检查站和2万余交通安全劝导站进行检查。

为确保该条例贯彻实施,各地党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进街道、社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通告、悬挂横幅、制作动漫、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报有关燃放规定等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劝导。截至目前,主城区和渝西片区累计张贴通告31万份,张贴海报26.6万张,播放宣传片3.6万次,播放字幕14.4万次,广播7.9万次,入户宣传17.7万次,发放宣传资料153万份,悬挂横幅标语1.3万条,发送提示短信3199.9万条。

民警提醒,为了共同营造春节期间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希望广大市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在禁放、限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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