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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周法院说“这个年要这么过”

原标题:林周法院说“这个年要这么过”

“他们到了吗?”——这已经是林周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卓嘎从上班开始的一个小时里第三次问干警了。她口中的他们,指的是上周受理的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中的原告们。

2018年5月至8月原告强某等10人在被告徐某的工地务工,产生劳务费30余万元,但徐某未如期支付。没能拿到工资的强某等人来到村委会进行求助,在村委会的协调下徐某答应在约定期限内将工资付给强某等人,但未履约。强某等人前往乡政府进行求助,徐某故技重施,在政府面前答应的好好的,转头就将约定忘得一干二净。如此反复几次后,强某等人被逼无奈,于2018年12月20日来到县城,在询问过多家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后,在2019年1月17日将徐某告上了林周县人民法院。

时值岁末年初,农民工讨薪案件一直是林周县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秉持着一定要让农民工过好这个年的工作理念,林周法院立案庭在受理该起案件后,即刻开始对徐某做思想工作。在院长的正确指导和立案庭干警的不懈努力后,文章开头的那一幕发生了,徐某将标的金额近一半的15万元案款交至法院并保证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所欠工资全部还清,不负所托的立案庭负责人卓嘎在拿到钱的第一时间就盼着原告的到来,希望他们能过上一个温暖、幸福的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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