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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保持斗争精神 惩腐高压态势不减

原标题:衢州:保持斗争精神 惩腐高压态势不减

2018年4月,龙游县供销社原党委书记、主任王根荣违规发放奖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衢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月,常山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甘土木和常山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顾建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2月,江山市长台镇财政所因在下山脱贫补助资金管理中失职等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被衢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018年,衢州市纪委市监委紧抓惩治腐败不放,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查办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

2018年,衢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67件,使用留置措施33人,党纪政务处分95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9人,乡科级干部88人;移送司法机关30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45.2万元。市纪委市监委用坚决有力的实际行动向社会表明,反腐败绝不是一阵风,绝不会缓一缓。

一年来,衢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559人,其中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1.7%、19.9%、4.4%、4%,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与此同时,监察网络不断拓展延伸,全市10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设立监察办公室,与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合署办公。追逃追赃防逃工作不断加强,市纪委市监委设立追逃追赃室,开展外逃人员大起底。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金融办、卫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有效解决纪法贯通难点,全面打通法法衔接堵点,监察工作质效全面提升。

正本方能清源,治病为之救人。高压惩腐的同时,衢州市纪委市监委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通过编印《忏悔录》、召开警示教育报告会、拍摄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衢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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