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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力量整合 推动监察体制改革治理效能初显

原标题:海宁:力量整合 推动监察体制改革治理效能初显

一年中,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同比上升125%,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数同比上升200%。其中包括,海宁市历史上职级最高职务犯罪案件、历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受贿案件、近年来较少涉及的介绍贿赂、徇私枉法等案件。与此同时,已作出司法判决的每一起案件,检法机关与监委调查的犯罪事实、罪名认定均保持一致,实现了案件“零问题”。

2018年,海宁市纪委市监委查办案件数量质量实现“双提升”,而这正是得益于监察体制改革治理效能的充分释放。海宁市纪委市监委负责人表示,监察体制改革一年多来,海宁市纪委市监委坚持“以监督为核心,以办案为抓手”,着力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职业能力提升,有效整合现有的人员力量,大胆创新办案模式,让改革不断焕发出治理新效能。

以靶向提升为抓手 推动纪检监察队伍的职业化建设

监察体制改革,赋予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者和执法这的双重身份,也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专业“短板”,海宁市纪委监委提出“缺什么、补什么”,开展靶向培训提升职业能力。比如,针对当前纪检监察干部法律素养的新要求,专门开设与纪检监察工作关联度、应用度较高的法律课程,并要求全市不具备法律专业学历的纪检监察干部,全部参加靶向提升培训,集中“火力”补上法律知识结构短板。

海宁市纪检监察干部法律专业知识“靶向提升”上课现场

此外,以实战实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真本领。将缺乏实战经验的纪检监察干部抽调至办案、巡察、督察工作一线进行能力锻炼。据统计,2018年,全市共抽调8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到相关专案组或巡察组等。通过一线锤炼,纪检监察队伍执纪执法的实务水平得以整体提升。

推行大协作工作机制 有效整合人员力量

改革后,监督对象大幅增加,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镇(街道)纪委人员力量却相对较分散。面对这一矛盾,海宁市创新推行纪检监察大协作工作机制,将5个纪检监察室、12个镇(街道)和19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划分为5个协作区。遇到重大事项时,即打破固有建制,变原来的“各自为战”为“抱团作战”,由此破解了基层办案人手不足、力量薄弱的难题。

海宁市纪委出台的协作制度

据了解,该制度建立以来,共抽调40余人次参与协作区协作,全年,各镇(街道)自办党纪政务处分案件18件,同比上升63.6%,实现镇(街道)自办案件“全覆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自办党纪政务处分案件8件,同比上升33.3%。

大胆探索办案模式 提升案件办理效能水平

面对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案多人少、办案资源紧张,但案件的规范化、标准化要求更高的现状,海宁市纪委市监委大力探索非留置措施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对于基层一些案件犯罪手法单一、涉案数额小的特点,在做好细致评估的基础上,重点选择事实清晰、证据扎实、无深挖潜力、预期轻缓刑的案件,大胆开展采取非留置措施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018年,该市共实施5起非留置措施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取得了较好成效。(嘉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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