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兴:发出联合倡议信 为“扫黑除恶”提供纪律保障
长兴县向全县党员干部发放一封信明确纪律要求
“带头遵纪守法,自爱自律,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坚决不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日前,长兴县党员干部都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一封来自县纪委、组织、宣传、政法委及扫黑办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公开信,紧盯春节期间这一关键节点,对黑恶势力重拳出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公开信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人人支持,个个参与,凝心聚力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氛围。
要自律自爱,严守纪律,坚决做到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坚决不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执行纪律合格的新时代党员干部。
要示范引领,争当先锋,对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垄断资产资源、欺压残害群众、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等涉黑涉恶情形,主动提供线索,积极配合调查,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在这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职责定位,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挖处理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及‘关系网’‘保护伞’,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从严从快处理。”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公开信还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将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湖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