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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霸占充电车位,不合法也不合情理

原标题:时评:霸占充电车位,不合法也不合情理

“每天下班回家都找不到充电位,占着车位的居然没有一辆是新能源车!能不能充上电,基本靠运气。充电桩上贴着‘非新能源车,禁止占用’的标语也成了摆设。”1月28日《北京青年报》报道了多位北京市民反映的充电桩车位被占,新能源车屡屡遭遇充电难的问题。

其实不仅在北京,新能源车辆充电难的问题,近来在全国多地出现,尤其是大中城市,尤其是下班后的小区。充电车位屡屡被燃油车占用,这至少反映出三方面问题。

一是城市整体停车位不足,比如有燃油车车主认为“小区的充电桩车位是公共用地,为什么燃油车就不能停?如果燃油车也找不到车位,该停到哪里?如果没有车位了,而充电桩车位空着,也是资源浪费”。二是当前新能源汽车续能方式仍不完美,比如充电时间比较长、可用的充电设备相对不足,不能及时、方便地充上电。三是以上矛盾,协调车位使用的服务举措相对滞后。

前两方面问题,可能取决于技术发展和应用水平,比如有更多可扩容的灵活停车位在小区落地,比如有更快、更便携的充电设备问世,都会大大缓解目前的困境。现在可以做好的,是改善第三方面的问题。

比如纳入法律轨道。北京出台《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明确提出:“非电动汽车不得占用电动汽车专用泊位。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类似办法,三亚等地亦有计划。想提醒的是,如果规定生效,就不该束之高阁,应当严格执行。除了在环境上明确警示外,来点硬手段是必要的。另外,借助新技术辅助执法,可以解决执法人力不足的问题,比如采用监控设备统一纳入交警管控体系。行政处罚不是目的,解决充电难,才是根本,有的地方引用智能识别新能源车辆的车位远程开锁设备,有的通过即时通知挪车的软件来协调车位,这些做法值得推广。

还想探讨一下的是,有车主并不理解在小区保障新能源充电桩车位“专位专用”的做法。充电桩车位对于电动汽车来说,不仅仅是个停车位,还是能量的补给站。燃油车占用,不仅是个车位问题,还关系到新能源车能不能开动的问题。尽管所占用的地方属于小区业主全体共有,但为了满足相当一部分群体特定且合理的需求,而开辟专门区域,是平等权的体现,是国家履行保障义务的体现,也是社会共同体成员相互扶助的体现。比如公交、地铁等为老弱病孕人士开设的专座,比如公共停车场为残障人士开设的专门停车位,比如道路上的应急车道等,都有专人使用不能混用的要求。

清洁出行,保卫大气环境,新能源车主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也承担着实实在在的不便,为其腾出专门区域充电续航,燃油车主应配合并支持。即便一时占用,在显眼位置留下电话,随时挪开,是起码要做到的。长期霸道占用,不合法也不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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