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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三项机制”凝聚惩腐打“伞”合力

原标题:南宁:“三项机制”凝聚惩腐打“伞”合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宁市纪委监委把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内外结合、齐抓共 管合力。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5件25人,采取留置措施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组织处理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落实上下联动机制,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市委坚持专项斗争与基层反腐“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确保斩草除根、除恶务尽。市纪委监委定期通报各县区惩腐“打伞”情况,3次对“零立案”以及政法机关扫黑除恶数量与执纪审查数量明显异常的县区进行约谈,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发现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

落实落细“九项机制”,强化双向协助配合。出台《南宁市纪委监委、南宁市公安局关于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密切协助配合机制的意见》,会同公安机关建立联系沟通、会商研判、线索移送、问讯协查、协同办案、案件倒查、结果反馈、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九项机制”,召开工作例会2次,实现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紧密互动、协同联动。

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畅通协同联动渠道。出台《南宁市纪委监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2次,加强与信访、巡察、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单位的日常沟通协调机制,互通工作情况,共同研究对策,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整治的原则,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整治,进一步提升工作整体性、协同性和联动性。(南宁市纪委监委韦恒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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