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过去有纠纷找单位,现在呢?政协委员建议建立纠纷解决多元机制化解社会风险
摘要:胡光委员建议,建立纠纷解决的社会化多元机制,用法治手段防范化解社会风险。
“我今天要说的问题,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关。”今天上午,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深化社会治理创新,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专题会议上,胡光委员建议,建立纠纷解决的社会化多元机制,用法治手段防范化解社会风险。
他说,改革开放以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以前中国社会是二元体制的结构,每个居民都有自己的单位,有什么纠纷就跟单位先解决,“在过去体制很少有人会直接找政府上访或者群体性事件,因为单位在这中间化解了纠纷。”改革开放之后,人口大量流动,有很多新兴企业,这些单位都不再承担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了,“仅靠法院是不够的,我们需要重新打造一个全社会、多元化的,依靠民间和专业人士的力量化解和防范风险。”他说。
胡光说,上海在致力于打造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贸易中心,但是放眼世界,像纽约、伦敦等大城市都有非常完善的国际仲裁体系。本市最近出台了建立全面《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的实施意见》,试点放开资深的专业人士比如资深律师、退休大法官,资深经济学家等,由他们发起成立符合国际标准的国际仲裁中心,来解决上海面临的很多金融贸易等问题。
他说,现有的仲裁机构非营利性地位不够,仲裁费用分配上不够透明,也没有达到国际标准。另外,仲裁庭的独立性在国际上来看还没有得到充分认可,这些都严重阻碍了上海作为国际贸易和金融纠纷解决的力度。
而在老百姓特别关心的民生领域,如教育、养老、社区管理等,发生的纠纷矛盾不太容易通过法院的司法渠道解决。胡光建议,建立起一个机制,让社区、行业协会在一些教育领域纠纷发挥作用,而不是直接推给政府或者法院。
“我们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特别是行业协会的作用,与政府协作制定行业标准,通过行业协会主导的独立专业的仲裁或者调解机构对相关纠纷进行调解。”他认为,要把许多市场经济推进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在社会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中得到解决。
栏目主编:张骏文字编辑:彭薇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徐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