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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贵玉:上海率先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为全国做表率

原标题:肖贵玉:上海率先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为全国做表率

摘要:制定条例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水平,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的需要。

今天上午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贵玉作的关于《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肖贵玉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规模扩大,本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不断增加,2018年全市每日生活垃圾清运量接近2.6万吨,年均生活垃圾产生量超过900万吨,给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很大压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1996年以来本市开展了多轮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并于2000年成为国家首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市政府连续七年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列入实事项目,2014年出台政府规章《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始终重视以法治方式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工作,2017年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列为重点调研项目,2018年将该项目列为正式立法项目。

肖贵玉说,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部署要求的需要。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对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做出了重要指示,要求北京、上海等城市要向国际水平看齐,率先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为全国做出表率。国务院2017年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上海等46个城市要在2020年年底前,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为了落实中央要求,有必要制定相应地方性法规,保障本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管理目标顺利进行。

“制定条例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水平,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的需要。”肖贵玉表示,通过地方立法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个环节,完善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各项措施,有助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建设更加美丽的生态之城;有助于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助于增强社会公众建设生态文明的责任意识,展现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文明形象,并为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创造有利条件。

制定条例是总结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实践,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工作的需要。经过多年实践,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在坚持全程管控、确保系统推进、推动社会参与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有益的经验。这些经验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将其制度化、法治化。同时,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还存在着全程分类管理体系不健全、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有待加快推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亟需学习和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发挥立法智慧破解难题,推动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栏目主编:张骏文字编辑:胡雨松题图来源:东方IC图片编辑:曹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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