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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狗随地便溺、不牵狗绳,不文明行为该咋管

原标题:社区养狗随地便溺、不牵狗绳,不文明行为该咋管

摘要:“如果养狗人士能将这种对宠物犬的爱心,转化为那么一点公德心,就能完全解决由养犬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每天早上,家住徐汇某小区的王强(化名)开车上班之前,都要面临一道恶心的“工序”:把散落在车辆周围的狗粪清走,而轮胎上被狗尿经年累月留下的刺鼻气味,更让他倍感无奈。虽然他与遛狗者有过礼貌的交流,但情况始终没有改观,他只能准备两块大大的木板,遮住轮胎。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本市居民养宠物的热情越来越高,尤其是宠物犬的比例最大,据估算超过70万条。与此同时,市民反应问题最密集的是,宠物犬随地大便、不牵狗绳遛狗,以及犬吠扰民、狗咬人等不文明行为,已经到了必须花大力气解决的地步。”

市政协常委、上海社科院哲学所中国哲学室主任夏金华认为,城市居民的不文明的习惯,由来已久,绝不是三五天,或短期运动式的治理就能根除的,远比禁止烟花、爆竹要难得多,有关管理部门和广大市民要有“持久战”的思想准备。

夏金华介绍,据公安部门统计,2016 年本市经登记饲养的犬只,从上世纪 90 年代初的 4.5 万条增至 14 万条。另据推测,无证犬只的数量超过 60 万条,二者相加是 74 万条。很多人在遛狗过程中毫无公德心,任凭自家狗随地便溺,随意狂吠,污染环境,甚至惊扰四邻、咬人伤人。

家住杨浦的马先生在小区里跑步时,就遭遇了被狗追咬的惊魂一幕。那天,马先生正在小区里跑步,一家人带了三只狗迎面而来,未牵狗绳。突然,一只狗突然扑上来,对准马先生的小腿就是一阵撕咬。马先生赶紧去打了狂犬疫苗,对方后来赔偿了他2000元医药费。不过,马先生之后在小区看到这家人遛狗时,依然不牵狗绳。

社区因为养狗导致的争端往往不是由于狗的问题,而是养狗人的问题。夏金华介绍,2018 年,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讨伐不文明养狗的热潮,这是长期以来少数养犬人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不良行为严重透支了广大市民的忍耐限度才导致的结果,毒狗神器“异烟肼”的出现,使得养犬人使用牵狗绳的比例一下子上升到了 80%左右。

为加强犬类管理,保障公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本市早在 1979 年 3 月 26 日,即由市公安局、卫生局、农业局联合颁发了《犬类管理规定》。1985 年 2 月重新批准发布《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1993年 10 月又重新制定了《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以后,1997年、2002 年修订,至 2011 年,制定了《上海市犬类管理条例》,2016 年又再度修订出台。

夏金华委员表示,应该说,这个《条例》规定了许多部门和一般群众的责任,如《条例》第三条规定,“养犬管理,实行政府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原则之下,还有那么多相关的部门来参与,包括各类媒体、行业协会、物业、服务企业、动物保护组织等。“从政府到不养犬的居民,差不多人人有责,结果是人人不负责,包括那些不遵守该《条例》的养犬人。《条例》也沦为一纸空文,多头管理的设臵,导致法规无法得到有效执行。”

“如果养狗人士能将这种对宠物犬的爱心,转化为那么一点公德心,就能完全解决由养犬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夏金华表示,狗是人类的好朋友,管好宠物犬,关键在养狗人要有自律意识。对于无证养犬者,各有关部门应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强制登记、植入电子芯片。事先,可以给出一两个月的宽限期,让养犬人自动申报补办,免于处罚。使无证养犬的现象,得到明显的遏制。

他建议城管等部门应该根据《上海市犬类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大执法力度,严管遛狗不牵绳、不清理狗粪的现象,应理直气壮地开出相应的罚单。尤其是对于不给狗狗打防疫针的养犬人应予以最高额度的重罚,绝不姑息。

至于狗粪的问题,他建议推广本市长宁区仙霞街道虹旭小区的管理经验,在路边设立用大口径塑料管制作的存放狗粪的“蚯蚓塔”,成本很低,便于养犬人狗粪投放,以改善狗粪污染的问题,保持环境整洁。

夏金华还说,应鼓励上海市宠物协会与养犬人群体参与到管理中来,街道、居委会可以会同他们联合成立养犬人志愿者队伍,负责监督、劝导不文明养犬者的行为,使之改正错误。

“有关管理部门和广大市民要有持久战的思想准备,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中间还会有反复,要直到新的习惯养成为止。否则,坏习惯会重新“回潮”,原有的努力也只会半途而废了。”

栏目主编:张骏文字编辑:陈琼珂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曹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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