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扶贫办:出台“六个严禁”防范廉政风险
1月21日,省纪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会后的首个工作日,省扶贫办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全会精神,并结合扶贫工作实际出台《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党员干部正风肃纪“六个严禁”规定》,在岁末年初再念“紧箍咒”。
驻省扶贫办纪检监察组成立后,边组建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处室负责同志意见,积极主动向扶贫办党组汇报有关情况。为防范廉政风险,堵塞漏洞,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配合党组开展监督检查,办党组对纪检组提供的情况高度重视,决定从立规矩开始,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并以“六个严禁”形式重申纪律。凡违反规定,一律先停职后调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一律通报曝光;隐瞒不报、包庇袒护、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一律严肃问责。
这“六个严禁”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请吃,在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礼品、消费卡、有价证券、电子货币、土特产等;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送礼、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水等;严禁违规插手扶贫工程项目招投标,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谋取私利;严禁随意要求市、县填表报数,开展不切实际的督查、考核、调研,增加基层负担;严禁违规截留挪用扶贫资金,变相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
在此基础上,省扶贫办立即召开党组成员会议、处室负责人会议、全省市州扶贫办主任会议重申纪律要求,明确要求近期不能随意来打探考核结果,严禁借汇报之名送钱送物。驻扶贫办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一并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了明查暗访,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自出台之日起,目前来办机关汇报拜访的情况大为减少。
目前,驻省扶贫办纪检监察组按照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的纠“四风”监督,维护好监督单位的良好政治生态。 (驻省扶贫开发办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