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黔南: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黔南州纪委监委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延伸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强化对基层组织中履行公职人员的监督,努力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提升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和《贵州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深刻认识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是让监督覆盖到“最后一公里”的有力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是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坚强保障。
强化组织保障。在先行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协助州委制定下发《黔南州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施办法(暂行)》,切实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制定措施,为推动各县(市)监委向镇(乡、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与镇(乡、街道)纪委(纪工委)合署办公,履行监察职能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明确职责任务。聚焦主责主业,联系基层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镇(乡、街道)监察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重点强化对州、县(市)党风廉政建设决定及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监督,进一步实现监察全覆盖。
制定考核机制。明确镇(乡、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监察员的提名、考察以县(市)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副主任和监察员考核、评先选优等由县(市)纪委监委负责。同时,以强化监督为核心,以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为重点,制定考核办法、建立评价体系,加强对镇(乡、街道)监察干部的日常了解和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
(黔南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