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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明确秦汉长城和明长城为保护重点

原标题:《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明确秦汉长城和明长城为保护重点

新京报快讯(记者 倪伟)《长城保护总体规划》近日印发,明确以秦汉长城和明长城为保护重点,遵循“原址保护、原状保护”的总体策略。在今天(1月24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介绍了规划的有关情况。

国家文物局2006年启动规划编制前期工作,陆续于2010年完成资源调查,2012年完成长城认定,2015年完成信息系统,2016年完成省级规划。在此基础上,国家文物局主持编制《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在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并反复完善后,于2018年底报送国务院。2019年1月7日,经报国务院批准同意,1月22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该规划。

刘玉珠介绍,该规划明确了长城保护的重点是秦汉长城和明长城。其中,部分明长城作为“长城抗战”物质见证,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规划提出了长城重要点段遴选标准,提出开展长城国家遗产线路建设、大力促进中外人文交流等工作设想。

据悉,规划强调协调处理好四种关系:全面保存与重点保护的关系、分级管理与分类保护的关系、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关系、遗产保护与传承弘扬的关系。

刘玉珠表示,长城保护遵循“原址保护、原状保护”的总体策略。对于绝大多数长城点段,重点做好日常养护、局部抢险和标识说明;对于价值突出的点段,在开展考古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最低程度干预和真实性原则,实施局部修缮加固,设置展示服务设施。

规划强调在落实政府主导的基础上,鼓励各地探索设立长城保护员公益岗位,鼓励志愿者、社会团体参与长城公益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拓宽经费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

新京报记者 倪伟 编辑 吕银玲

校对 李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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