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奇怪的工资花名册
“2012年6月至2014年3月,黄和平利用职务之便,将其妻子邓某安排到某粮库工作,但邓某只领工资未实际到岗工作,累计获得薪酬3.35万余元。2014年,黄和平利用职务之便,将其五妹黄某工作关系挂靠至宜宾市某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并由该公司替黄某缴纳养老保险金1.86万余元……”前不久,四川省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宜宾市翠屏区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和平案就是其中一起。
2017年8月,宜宾市翠屏区纪委在收到区委巡察办移交的黄和平安排妻子邓某在下属企业“吃空饷”、让企业为其五妹黄某代缴养老保险金等问题线索后,随即成立核查组展开初核工作。
据了解,黄和平2011年6月由高店镇调入区粮食局担任党组书记、副局长,2012年2月至2017年2月任翠屏区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区粮食局全面工作。
“你们单位有没有邓某这个人?”
“没听说过。”“你们说的是黄局长夫人,从来没有看见她到过单位。”核查组在走访翠屏区粮食局下属某粮库时,职工们普遍反映没听说过有邓某这样一位同事,少数认识邓某的职工也从来没有见她到单位上班。核查组在调阅区粮食局干部职工工资花名册时,却看见邓某名字赫然在列。
随着核查工作的进一步深入,黄和平将其五妹黄某工作关系挂靠至宜宾市某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并由该公司替黄某缴纳养老保险金的问题被查证属实。
除此之外,核查组还发现黄和平安排区粮食局财务人员、驾驶员多次通过虚列名目的方式,违规报销接待费和烟酒费共计2.74万元;区粮食局违规占用其下属企事业单位车辆,且被黄和平私自使用,产生的运行费均由下属单位承担等问题。最终,翠屏区纪委监委给予黄和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到粮食局工作后,觉得自己在农村乡镇工作了30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觉得自己吃亏了,产生了为自己打算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以自我为中心的陈旧观念极度膨胀,越过了红色警戒线,完全是把手中的权力当成利益交换的工具。”黄和平在忏悔书中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