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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原标题: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系列评论之二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全国检察长会议提出,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形势变化,深化内设机构改革,通过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实现优中更优,下大力气做优刑事检察。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格局中,刑事检察一直处于重要地位。新时代,如何向“更好”努力?关键在于抓住内设机构改革的契机,突出刑事检察的专业化。要把内设机构改革精神落实到基层,实现一类刑事检察业务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主办检察官办到底;要通过完善办案机制,把“捕诉一体”在办案质量和效率方面的优势发挥出来;要实施好认罪认罚制度,注重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对法院以往的类似判决作分析,从中掌握量刑规律,让量刑建议更加精准、符合案件实际和法律规定。

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在“强”上做文章,下大力气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新时代,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法律监督需求相比,民事检察工作对深层次违法问题监督还不够。各级检察机关要从人民需求出发,提高民事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加大惩治虚假诉讼力度,加大对法院执行活动监督、支持力度。要用好“外脑”,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律师、退休法官和有法律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作用,借助他们的实践经验、专业知识,法律和政治智慧,促进提升检察监督水平。

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在“实”上下功夫,下大力气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在整个检察工作中,行政检察是“弱项中的弱项”。现阶段,行政检察工作破难题、强弱项是重点:要围绕行政诉讼监督展开,关键做到精准,抓好典型、引领性案件的监督,做一件成一件,成一件影响一片;要结合办案,认真分析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依法行政;要深入研究行政检察的内涵与外延、职权配置与运行规律;要多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沟通,争取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在办案力度和效果上下功夫,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目前,全国基层检察院全部消灭立案空白和诉前程序办案空白,实现了公益诉讼办案的“全覆盖”。但这只是阶段性成效,各级检察机关不能有松口气、歇个脚的思想,要再接再厉,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最高检和省级院要加强总结,发现规律和问题,与法院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衔接,完善顶层设计。各省级院要认真分析本地案件结构,有针对性加强指导。与此同时,各级检察机关都要用活用足现有法律制度,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

立足新时代,开启新航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检察工作进一步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各级检察机关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坚定的意志、更实在的举措实现“四大检察”四轮驱动,推动法律监督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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