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浑源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陈利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中共大同市委批准,大同市纪委监委对浑源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陈利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陈利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收受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管理服务对象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玩忽职守犯罪。
陈利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宗旨意识,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大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大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利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利军简历:
陈利军,男,汉族,1975年3月生,山西省怀仁市人,大学文化程度,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4月,任浑源县西坊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11年9月,任浑源县大仁庄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6年5月,任浑源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2016年8月,任浑源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大同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