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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法治政府部门建设2018年度报告

原标题: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法治政府部门建设2018年度报告

人民交通网河北讯(记者 马正乡)2018年,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和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省委、省政府《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落实《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的行政效能服务环境专项行动得到省委王东峰书记肯定性批示;在全国首推高速公路“二维码+公开诚信执法”得到司乘人员和社会各界广泛好评,被人民日报、河北日报等七十余家国家级和省市级主流新闻媒体报道;开展“道德讲堂”主题活动在全系统引起较大反响,交通运输部以专刊形式将此做法向全国交通运输系统进行推广;牵头推动京津冀治超数据对接共享,得到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中,厅党组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四个加快”“六个扎实”“三个扎扎实实”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不断提升全厅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

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党组印发《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书记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党组织分管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履行分管领域法治建设责任的法治建设领导责任体系,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能够有效落到实处。

三是有序部署推进全年法治建设工作。厅党组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本系统总体工作年度计划。年初制定印发《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2018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工作与总体工作一同部署推进。为确保取得实效,省厅派出由厅级领导带队的11个检查组,赴各地开展了执法检查,印发《关于2018年度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将检查结果在全系统内通报,切实提高全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四是强化工作决策规则建设。持续强化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化。重新修订、制定《中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中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组议事决策原则和职责,提出党组作出重大决策,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履行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等依法决策程序后,集体讨论决定。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落实法治建设专项工作

一是积极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省厅围绕全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法治政府,不断强化制度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河北省交通运输部门法律顾问工作实施办法》《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工作办法》《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异地协助工作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为全系统各级各单位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障。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今年以来,对规范性文件先后开展了全面清理以及涉税、产权保护、生态环保、民营经济发展等专项清理。印发《关于在行政效能服务环境专项治理中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对现行有效的8部政府规章、4部政府规范性文件和18部厅发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

二是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立法工作。按照省人大、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完成了《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的修订工作,已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对外公布;起草完成并报送了《河北省水路运输管理规定》送审稿;推进《河北省公路条例》《河北省民用航空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先后征求了各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行业企业、有关兄弟单位的意见建议,为2019年列入二类立法计划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推动京津冀法治协同。开展跨区域执法体制研究,组织北京大兴机场京冀两地联合执法工作调研,联合印发《北京新机场地区交通运输执法管理体制调研报告》。三地实现规范性文件交叉备案和交叉征求意见制度,省厅起草的有关制度行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均书面征求京津两地交通运输部门意见;已经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均告知两地交通运输部门;三地重大执法活动均事先相互告知、事后通报。成功主办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法制与执法协作第4次联席会议,京津冀三地交通部门围绕法制与执法协作的三个专题11项议题进行深入研究,达成了一系列共识,印发了《京津冀省际通道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信息共享与协调管理办法》。

四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18年省厅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56件,其中承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9件,省人大代表建议97件,全国政协提案5件,省政协提案45件,目前已全部按要求办结。此外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工作,积极向省人大报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工作的开展情况,并按照省人大要求做好落实。

三、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文明执法,加快法治交通建设

一是严格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针对系统内出现的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文明不规范问题,印发《进一步严明执法风纪加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在全系统重申执法风纪,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针对个别基层执法站所使用不合规车辆执法的问题,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使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规范执法车辆管理使用。结合全系统开展的行政效能服务环境专项治理,印发《开展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暗访工作的通知》和《对超限检测站收费站工作人员进行作风纪律整顿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杜绝违规执法、“任性”执法等现象。

二是进一步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2017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基础上,今年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认真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和问题不足,形成工作情况报告并报送省“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相关工作,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录入执法数据,上传了省厅事后公开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信息1117条,对省厅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及政务服务网公示信息进行补充完善。

三是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召开全系统“信用交通省”建设推进会,正式启动河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向交通运输部上报信用归集信息395万条,在全国排在前列。印发《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做好全年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导全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印发《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实施惩戒的通知》等5份联合惩戒通知,确保联合惩戒举措落实到位。推进执法信息系统建设。联合省财政厅共同下发了《关于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执法终端设备建设资金及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地方财政和交通部门联合出具购置承诺函的形式夯实执法终端硬件配备基础,确保执法系统建得起、用得上,部补资金不截留、不挪用。

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以改革推动法治建设

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印发《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放管服”改革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推进今后五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整合完善门户网站清单管理专栏,面向社会公布权力、责任、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后续监管、收费和罚没、行政执法事项、随机抽查事项等8张清单,对清单内容实行动态管理,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二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印发《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自行取消1项、下放12项厅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印发向雄安新区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工作方案,先后两次通过委托或直接下放的方式,将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等20项厅本级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下放雄安新区实施。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全面提质提效的通知》,对9项保留的厅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提出了压缩时限、减少环节、提质提效的工作要求。

三是深入开展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双随机”抽查全覆盖,印发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将23项监管内容全部纳入抽查范围,制定《交通运输系统随机抽查事项工作指引》,进一步增强抽查工作规范性和时效性。印发《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一单两库”动态调整,优化工作机制,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全系统扎实开展行政效能服务环境专项治理。印发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通知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窗口单位大督查、企业需求大走访、执法风纪大检查、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暗访、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双随机”抽查、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等重点整治工作,印发8个具体方案,抓实抓紧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推动了全系统重点工作的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营商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将证明事项清理结果上报省法制办,清理形成厅本级保留的9项需要其他部门开具的证明事项清单。

五、强化法治保障,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新修订的宪法表决通过后,厅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逐字逐句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印发《中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通知》,就全系统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5-6月,我厅分两期举办了处级领导干部集中轮训班,对厅党组管理的205名副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厅属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轮训,邀请省委党校法学教授就《宪法》《监察法》等进行了专题培训解读。厅党组印发《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在全系统扎实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活动。此外,还结合行业工作特点,认真组织学习《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和行业法规规章并研究省厅贯彻落实意见。

二是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责任分工意见,将普法工作纳入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体系,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力度,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做好“七五”普法中期工作,下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做好普法中期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和督导,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带头学法。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将法治内容纳入本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体学习、讲座、座谈会等,2018年召开厅党组会议、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专题学习研究法治建设有关议题8次。此外,积极做好情况报送工作,将省厅领导干部学法情况以专题报告形式,向省政府法制机构每半年一报送。

三是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厅直属各业务职能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利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选取鲜活案例,采取典型示范、案例指导等多种宣传教育方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法治实践中,既广泛宣传了行业法律法规,又满足群众学习法律、了解法治的需求。印发《关于做好典型案例经验借鉴提高执法水平通知》,将人民法院有关行政执法行为作出的行政诉讼判决作为典型案例,深入进行剖析,切实强化全系统依法行政观念。

四是积极开展法治研究工作。充分发挥法学专家教授、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政府部门法治工作人员的业务优势,围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京津冀法治协同等课题开展了一系列研究活动,形成《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等研究成果,有力的指导和推动了我省交通运输法治建设。

(编辑:bj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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