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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原标题: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8日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潘新潮常务副主任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一府一委两院”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职、锐意进取、积极探索,服务中心大局取得新成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了新探索,督促指导镇(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迈上新台阶。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四个权力”,建设“两个机关”,以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担当新作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提供坚强的民主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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