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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1月18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昆明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和段琪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前发行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的决定》,批准省政府提前发行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4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55亿元,专项债券191亿元,并授权省政府在2019年以后年度,根据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提前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授权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会议通过了《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和旁听人员名单》;决定将《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设立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与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及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分别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分别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韩梅,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所作的人事事项报告,表决通过了任命王光辉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人事任免名单。会议决定,接受李宁辞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决定王光辉为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李培、王树芬、纳杰、杨福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省长陈舜,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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