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将责任踢给经销商的无限极必须严查,直销行业整顿待落实
1月16日下午,一位在今日头条认证为“幼童疑因无限极致心肌损害事件当事人田淑平”的网友发文曝出,其3岁女儿2017年被医院诊断为幽门螺旋杆菌感染。在商洛市常欣商店的无限极指导老师樊乐的推荐下,田淑平的女儿每日大量服用无限极八种产品。四个月后,孩子身体越来越差,被医院诊断出佝偻病、干眼症、肝损害、心肌损害、低血糖及眼压高等疾病。
针对3岁女童服用无限极后“心肌损害”事件,无限极方面回应新京报记者称,经公司调查,此次陕西涉事经销商樊某严重违反了与公司签订的《经销商协议》条款,公司将督促并责成其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去推进事件解决。待事件妥善解决后,再依照公司相关规则,对当事经销商予以处理。
将责任踢给经销商,这样的处理态度显然无法令人满意。实际上,这也并非无限极第一次惹麻烦。网上搜索即可发现,消费者屡屡投诉无限极在直销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等种种问题。
2017年,天津法院曾判定无限极销售人员在销售中部分夸大产品的效果,并且在受害人服用过程中提出与其专业知识不相符的指导意见,无限极未能对其销售人员严加管理。从法院判决可以看出,无限极此次“涉事经销商违反协议”的说法无法成立,其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无限极是中国最大的直销企业之一,根据公开排名,2018年无限极销售额达249亿。作为知名直销公司,无限极曾多次陷入传销争议。这也就可以推断出,如果无限极采取的是近乎传销的经营模式,其在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考量上就必然让位于业绩和利润的追求,“拉人头”的管理模式则会造成销售人员及经销商的专业程度低下,为了完成业绩而不惜采取虚假宣传甚至欺诈等行为。
3岁女孩服用无限极后“心肌损害”事件,再次暴露出无限极直销模式的深层次问题,这也是之前被查的权健、华林所面临的共同问题。中国直销行业经历了最初涉嫌传销的“原罪”,历经多次整顿,最终纳入现有直销管理体系中。而问题在于,现有直销管理体系对于直销企业的监管仍有不够完善之处。
长期以来,直销行业利用一对一、口头宣传等方式规避监管,虽屡屡被投诉并受到处罚,但处罚力度有限,尤其是缺乏有效的优胜劣汰机制,等于让拿到直销牌照的企业有了“免死金牌”。而偏重行政处罚而轻于司法问责,也造成企业的违法成本过低,进而造成某些企业在暴利驱使下一犯再犯,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正如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在1月8日的全国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中所指出,要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并建立直销企业退出机制,改变直销企业有生无死的现状。
由此,有关部门不仅应对无限极应有更严格的追查,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到底,还受害者以公道,更需要将已经开展的“百日行动”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对于现有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以完善,包括落实违法责任人的司法责任,并依法严惩。同时,还要进一步探索消费者集体索赔机制,切实维护公众权益等等。
只有将追查行动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才能促成对直销行业的全面清查整顿,消除监管死角、补齐执法短板,最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避免直销行业乱象继续下去。
□远山(财经评论人)
编辑 王宇 徐超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