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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项措施”出台 用法治为民企护航

原标题:“十五项措施”出台 用法治为民企护航

十五项措施具体内容

● 拓宽民营企业参与政府立法途径

● 消除妨碍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壁垒

● 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行政权责清单

● 规范涉企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

● 健全守信践诺的行政合同管理制度

● 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和投诉处理

● 充分保障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救济权利

● 提高服务民营企业办事效率

● 编制完善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指南

● 分级分类组建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

● 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活动

● 深化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

● 健全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机制

● 拓展民营企业公证服务

● 深化涉及民营企业的法治宣传

本报讯 (记者 黄乔)1月16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近日,市司法局出台了《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法治服务保障十五项措施》(以下简称“十五项措施”)。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司法部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市司法局在去年8月出台《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民营经济发展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就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法治服务保障,提出了“十五项措施”,内容主要包括拓宽民营企业参与政府立法途径、消除妨碍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壁垒、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行政权责清单等15个方面。

据了解,在提高服务民营企业办事效率方面,“十五项措施”提出,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涉及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目录清单,加快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渝通办”。同时,深化“减证便民”行动,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在深化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方面,将民营企业公司律师纳入律师年度培训计划统筹推进落实,对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开展政策理论、法律实务技能等培训,提高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能力水平。

在拓展民营企业公证服务方面,要深化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证据保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公证服务,对知识产权事前、事中、事后实行全程保护。深化公证办理“最多跑一次”,打造公证“一站式服务”站点,为民营企业办理公证业务提供便利。

(相关报道见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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