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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人群和制度全覆盖

原标题: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人群和制度全覆盖

记者1月16日从云南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我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人群和制度全覆盖,结算范围逐步扩大、结算服务效率提升。

2009年9月,我省启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12年实现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全覆盖。2016年,人社部确定我省作为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2个试点省份之一。2017年我省实现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形成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率先接入了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提前将城乡居民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截至2018年底,全省异地就医覆盖人群达4520万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507.7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72.4亿元,统筹基金支付52亿元,月平均结算6亿元。自2009年至2018年,全省累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227.7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190.4亿元。全省实现了普通门诊、门诊特慢病、住院、药店的直接结算,覆盖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和离休干部等参保群体。目前,全省可提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有7808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1665家,定点零售药店6143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901家,已遍布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覆盖了所有县级医疗机构,并延伸到部分乡镇卫生院,基本满足了参保人员就医需求。

此外,我省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备案人员的范围、流程和转诊转院的路径。取消需就医地提供的所有审批盖章程序。不再需要参保人到就医地基层社区组织、就医地经办机构和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签字盖章。简化了参保人转诊转院备案程序。原则上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提供转院证明,不再需要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优化了异地就医备案程序。参保人异地就医只需要备案到省或州(市),不需要具体到医疗机构。提升了服务效率。参保人可以到窗口即时办理,还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办理,以及运用手机APP网上直接办理。截至目前,省内参保人备案到省外的有4.1万人次,省外备案到云南省的有4.5万人次。

记者了解到,参保人如果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出现问题,可能是没有备案或备案信息没有及时更新。因此,办理异地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应先备案。参保人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其次是选定点,现在医疗机构每天都在增加,参保人要选择在全国异地就医平台中的定点医疗机构,最后持卡就医。参保人异地就医时一定要用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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