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医院"病人"78次退费 "内鬼"伪造医生笔迹诈骗6万余元
正义网武汉1月16日电(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朱凛睿 郭忠)眼科“病人”退费太多次,引起医院窗口工作人员注意。财务处调取医院监控及退费记录发现,这位“病人”居然就是本医院眼科技师郑某。日前,由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8年4月16日,武汉市江汉区某医院财务处接到窗口工作人员反映,最近有一个眼科的病人多次以现金的形式进行退费。财务工作人员马上调取近期退费记录和退费窗口监控进行比对,发现是同一人所为,退费金额主要以230元、460元、488元为主。察觉异常,工作人员再度筛选医院全部检查退费中该退费金额范畴记录,再查看退费时间的监控录像,发现从2017年10月16日到2018年5月11日,这位“病人”共退费78次,合计退费35328元,遂报警。5月15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郑某从医院传唤归案。
原来郑某是该医院眼科技师。经调查核实,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15日期间,郑某利用工作之便,故意留下病员的“申请单和门诊收费票据”,仿照科室医生的笔迹,在上述单据上签署“退费”和医生姓名,然后以病员身份,谎称未接受检查等服务,到窗口申请退费,累计一百多次,骗取金额共计60026元。郑某归案当天,警方还从其抽屉中查获他尚未来得及用于“退费”的单据,累计金额4398元。
郑某所骗六万余元均被他挥霍一空。5月16日,郑某家属向医院退赔4万元。
“虽然郑某的每一笔诈骗行为均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不足以构成诈骗罪,但其基于同一故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采取相似的诈骗手段,实施连续相同的诈骗行为,且其诈骗金额在整体上达到了数额巨大,应该予以起诉。”办案检察官解释,尽管机关算尽,郑某还是逃不脱法律的制裁,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责。检察官同时提醒,不要随意丢弃带有个人信息的票据单据,免得给别有用心之人可趁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