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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塘法院:男子两小时内接连两次作案

原标题:覃塘法院:男子两小时内接连两次作案

男子谢某曾因犯盗窃罪,被贵港市覃塘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刑满释放后,不知悔改,继续作案。男子谢某两小时内接连两次作案,近日,被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元;继续追缴被盗的红色五羊本田牌二轮摩托车一辆,发还给姜某。法院认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物品价值74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且谢某是累犯,谢某所犯前后罪为同种犯罪,且流窜作案,法院酌情从重处罚。

2018年7月23日凌晨3时许,谢某伙同他人经合谋后,合乘一辆摩托车从来宾市窜至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一家城市便捷酒店门口前,将林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价值人民币4100元的红色五羊本田牌二轮摩托车盗走,后由谢某优使用该摩托车。同日凌晨4时许,谢某与同伙在贵港市区盗得摩托车后,在回来宾的路上经过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镇金港宾馆门口时,又将姜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价值人民币3300元的红色五羊本田牌二轮摩托车盗走。被害人报警后,民警展开调查,同年8月28日公安民警将谢某抓获时从其处扣押回该摩托车并依法发还林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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