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唐山:收贿赂打开“便利之门” 监狱护理员终受法律制裁

原标题:唐山:收贿赂打开“便利之门” 监狱护理员终受法律制裁

“我被贪欲蒙蔽了双眼,忽视了领导平时的教导,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违反了监狱的规定,我所犯下的罪行给监狱工作和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第四监狱中心医院护理员付某在其忏悔录中这样写道。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本以为你情我愿的便利照顾,一般是不会被发现的,没想到‘伸手必被捉’这句话在我身上应验了。”怀着侥幸心理,付某利用手中的职权开始为狱中服刑人员打开“便利”之门。然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2018年10月16日,唐山市监委将付某涉嫌严重违法问题线索指定开平区监委调查,该区监委在市监委的指导下,在严格执行各项审批程序基础上,综合运用了监察法赋予的询问、讯问、搜查、委托鉴定等10项调查措施,短短22天的时间,案件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悉,付某在2011年到2015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服刑人员魏某某及刘某某从监狱外面携带高档香烟和食品,并收受好处费15万元及帕萨特轿车一辆(经鉴定后价值为4.8万元),累计折合人民币19.8万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小小监狱护理员的‘便利’生意,最终没能逃出监察的全覆盖,这也为广大行使公权力人员敲响了警钟,权力运用不能有任何私念与侥幸。”开平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唐山市纪委监委)

相关阅读:
所慕在此,所归必在此 黔南:常态化约谈敦促235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