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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李丽萍:科研应有容错机制 为科研人员留空间

原标题:市政协委员李丽萍:科研应有容错机制 为科研人员留空间

新京报快讯(记者 许雯)1月15日上午,北京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举行大会发言。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北京市委员会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李丽萍建议,建立容错机制,给科研人员留出应有的发展空间。

在李丽萍看来,北京市推进产学研合作已经多年,取得了成效,但是目前科技创新仍然遇到很多瓶颈和阻碍。

“由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评价体系并不把科技成果转化作为重要指标,而是更重视科研经费、发表论文、科技评奖、人才计划等,导致科研成果不能很好地转化落地。”她进一步指出,而以“技术转让”“委托研发”为主的产学研结合传统模式,则比较注重短期效益,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科研人员和企业双方利益长久捆绑的问题,不利于双方的深入合作,不能持续创新,科研产品难以更新换代。

她认为,亟需探索一种科研方和企业方长期稳定合作、形成战略联盟、符合市场需求的合作新模式。

为此,李丽萍建议,探索“研发代工”新模式,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具体来说,由高校或科研院所派出科研人员与企业共同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订制化的技术研发,这种模式称为“研发代工”。

企业方负责明确的应用牵引和市场渠道,科研人员负责技术开发,使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究与企业长期“捆绑”起来,实现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落地,以及后续根据市场产品需求不断改进技术和持续开发的无缝衔接。

李丽萍同时建议,由政府主导,选择若干典型的高新技术领域,如新材料、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等,在“三城一区”成立由高校或科研院所、企业或行业组织,共同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代工”模式的试点。针对性地制定配套政策,按“特区”模式先行先试。

她还建议,建立容错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任何科研创新都有失败的风险,挑战越大失败的风险也就越大。真正取得成功的很少,所以容错机制就非常重要。科研成果的转化、不断创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如果没有一个制度保障,没有相应的容错机制,很难给科研人员应有的发展空间,也就很难有坚持的信心和决心。”

此外,李丽萍认为,还应提前设计出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机制,尽可能合理合法地消除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的顾虑,让想拿出成果转化的科学家敢走出这一步。

新京报记者 许雯 编辑 吕银玲

校对 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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