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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助推精准扶贫出实招我省出台法律援助助推精准扶贫工作相关意见

原标题:法律援助助推精准扶贫出实招我省出台法律援助助推精准扶贫工作相关意见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优势,助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近日,省司法厅、省扶贫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助推精准扶贫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全省范围开展法律援助助推精准扶贫工作。

根据《意见》要求,此次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案件范围,明确了扶贫村、扶贫对象为法律援助免审查对象。特别强调法律援助工作要对贫困村发展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保护等乡村治理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要帮助贫困村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为精准扶贫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同时,将扶贫对象和因自然灾害、大病等不可抗力等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零就业家庭、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孤儿列为法律援助对象。

据省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介绍,法律援助助推精准扶贫出台了多项便民服务措施。设立扶贫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开设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协调律师事务所与扶贫村签订法治扶贫协议,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定期到村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引导困难群众寻求法律帮助;开展公共法律线上线下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终端前移和延伸,扩大法律援助服务半径,使法律服务触手可及,方便困难群众及时就近提出申请;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对象和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以及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免除经济状况审查;对申请人持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定证件、证明材料,法律援助机构经形式审查可以直接认定申请人经济困难。对贫困村涉及法律事项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不推诿扯皮,不搪塞敷衍。(于瑞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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