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发现金融领域这些涉黑涉恶行为请举报

原标题:发现金融领域这些涉黑涉恶行为请举报

近日,福建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行为风险提示:

一、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行为有以下几类:一是以聚众滋事阻碍抵(质)押资产拍卖、暴力威胁竞拍人竞拍抵(质)押资产、强行占据抵(质)押资产并违规处置(或抢建)等方式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二是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进行暴力讨债行为;三是向在校学生非法开展“校园贷”业务的,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利用恐吓、胁迫、暴力等非正当手段收取高额利息(费用)的变相放贷行为;四是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行为;五是为黑恶势力犯罪提供金融支持的行为。

此外,地方金融领域还有以下几类可能存在涉黑涉恶行为:一是实施非法集资行为;二是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三是以煽动、串联、胁迫、财物诱使等手段操纵涉众型经济利益受损群体聚众闹访的;四是非法设立互联网金融机构并开展金融业务的,等等。

如发现上述几类涉黑涉恶线索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网络等方式,直接向各级行业主(监)管部门、金融办、公安机关、扫黑办投诉举报。请大家积极行动起来,积极举报,共同维护我省经济社会安定稳定。

各地区举报方式如下:

福州:0591-88038873

厦门:0592-2668685

漳州:0596-2622960

泉州:0595-28388571

三明:0598-8962203

莆田:0594-2772023

南平:0599-8886136

龙岩:0597-2208909

宁德:0593-2055968

平潭:0591-12345

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有机会获得500元至3万元奖励。

相关阅读:
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