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0年将实现地区与全国生产总值数据基本衔接
在1月10日召开的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表示,我国将于2019年底实施普查年度(即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2020年1月开始实施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全国数据在总量、速度和结构上的基本衔接。
国内生产总值和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地区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对真实反映国家和地区经济规模、结构和速度,正确研判宏观经济形势及发展变化规律,都发挥了重要积极的作用。自1985年我国建立核算制度以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和地区生产总值采取分级核算制度。这种分级核算制度的弊端在于容易出现数据“打架”的状况,不利于正确把握各地经济形势,不利于实施科学的宏观调控,也会影响政府统计的公信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根据相关改革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总值核算将由现行的省级统计机构核算,改为国家统计局和省级统计机构共同开展的统一核算。同时,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将按照统一的核算方法,遵循真实准确、规范统一和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统一核算,并统一公布核算结果。
总的来看,通过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可以把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差率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的基本衔接;提高全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能力和水平,完善规范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统一标准和方法,规范畅通基础资料来源渠道,提高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此外,可以更准确地从局部经济运行中的苗头问题发现整体中的问题,也可从整体中的问题发现出局部的问题,有利于科学准确地研判经济形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宏观调控政策。
在刚刚过去的2018年,国家已经制定印发了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并在陕西等地组织开展了改革试点。国家将于2019年底实施普查年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2020年1月开始实施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全国数据在总量、速度和结构上的基本衔接。
“目前,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改革已经进入实施的关键阶段。我们要充分考虑核算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系统性,修订完善实施方案,为统一核算提供过渡期和适应期。”宁吉喆表示,在改革中,必须完善统一核算方法,确保可操作性、地区之间的可比性和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