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为养老机构评星级,五星级每床每月可增150元补贴
新京报快讯(记者 倪伟)北京市养老机构将进行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五个等级评定,养老机构床位规模、入住率、绿化率等都不作为申请星级评定的基本条件。
北京市民政局今天(1月11日)公布《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具有法人资质的养老机构。
《办法》明确,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二星级养老机构将按照每床每月增加50元予以补贴,三星级机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100元予以补贴,四星级、五星级机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150元予以补贴。
哪些养老机构可以申请星级评定?
《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具有法人资质的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申请星级评定的,应符合这些基本条件:遵守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近三年内未发生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重大责任事故。
申请一、二星级的养老机构,须按国家和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相关标准,结合北京市1-2星级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制度文本(范本),建立适用本机构的标准或制度体系,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申请三星级(含)以上的养老机构,须按国家和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相关标准,建立适用于本机构的、较完善的服务标准体系,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床位规模和入住率不再是一票否决项
据北京市民政局介绍,此次发布的《办法》与原政策变化在于,不再将养老机构床位规模、入住率、绿化率作为申请星级评定的基本条件。以往,一星级至五星级床位分别须达到30张、50张、100张、200张、300张,入住率须分别达到55%、60%、70%、80%、85%。以后将不再作为一票否决项,而是作为加减分项。
同时,不再要求机构出具标准体系确认证书。考虑到星级评定委员会主要是对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进行评定,此次删除了“三星级以上机构标准体系确认证书”要求。
出现欺老虐老行为将取消星级资格
《办法》明确了养老机构星级资格取消的情况。
养老机构在星级评定有效期内,因发生死亡人数1人以上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非法骗取套取政府财政资金、发生殴打、体罚等欺老虐老行为等情形,被纳入本市养老服务机构信用黑名单的,取消星级资格。由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收回证书、牌匾并向社会公布。
被取消星级资格的养老机构,三年内不得申请星级评定。
谁来为养老机构服务评定星级?
《办法》明确,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三星级(含)以上养老机构评审、复评、评价结果审核认定、评估争议调处,以及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证书、牌匾发放等工作。
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京养老行业协会。
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一、二星级养老机构评审、复评、评价结果审核认定、评估争议调处,以及三星级(含)以上养老机构初审。
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新京报记者 倪伟
见习编辑 陈径舟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