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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原标题: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何涛通讯员穗府信)昨天下午,广州市市长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州地区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修订)》,研究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市卫生计生委提交的《广州地区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方案》提出9个方面22项改革任务,包括: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公立医院投入机制,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机制,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建设高水平医疗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并建立分级诊疗机制,提升医疗卫生信息化水平,健全公立医院综合监管机制。(下转5版)(紧接1版)会议强调,要按照《方案》提出的任务,逐项组织实施,推动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并取得实效。要根据各医院情况,“一院一策”推进改革,赋予医院更大自主权,协调解决医院实际问题,力争取得引领性、标志性、突破性的改革成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市国土规划委提交的《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修订稿)》。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调整,市国土规划委对2017年8月印发实施的同名文件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办法,明确工业用地出让最高年限为50年。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的租赁年限不得超过10年,与后续出让年期之和最高为50年。弹性年期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不得超过20年。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的具体年限,由相关区根据项目所属产业、企业自身实力、企业意愿及发展计划等情况确定。会议强调,要完善工业用地使用权租赁出让政策并抓好落实,更好地发挥政策对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请示。原有广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是,由借款人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认定资格,经放贷银行初审,再由担保机构审核和担保后,银行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发生代偿时由政府、担保公司、放贷银行按照3:6:1的比例分担贷款风险。此次完善政策后实行双轨制并行,在原有政策和发放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由放贷银行直接审核发放的方式。给予放贷银行一定的审批决定权限,允许部分优质贷款项目或有不动产抵押的贷款项目由放贷银行直接审批发放。对新增的通过放贷银行直接审核发放的贷款,当发生代偿时,由政府、放贷银行按照8:2的比例分担。会议指出,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利于提高放贷效率,进一步发挥资金支持引导带动创业就业的作用。要按程序抓紧修订创业担保贷款资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防范贷款风险。

会议分别听取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GPO)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要求市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继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广州GPO平台建设发展。会议审议市委组织部提交的《广州市实施“广聚英才”工程行动计划》及配套文件,同意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市委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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