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博白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黑案件
2019年1月9日,博白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叶富林等31名被告人涉黑案件公开开庭审理。31名被告人被指控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等12个罪名。
该案由博白县法院副院长林剑担任审判长,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博白县人民检察院指派3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叶富林等31名被告人及37名辩护人参加了庭审。
博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指控称:从2003年开始,被告人叶富林先后纠集被告人陈飞虎等社会闲散人员,在浦北县石埇镇及周边地区不断通过逞强斗狠,彰显其在当地的强势地位。此后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叶富林、陈飞虎、叶吉利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陈棠宾等8人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罗盛隆等13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为获取非法利益,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通过实施强迫交易、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重大、恶劣的社会影响。
博白法院高度重视该案的审理工作,制定了严密的工作预案,此前于1月3日已经召开了该案的庭前会议,为此次庭审活动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此次庭审活动安全规范、严谨有序,彰显了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理念及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
在博白工作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社会群众以及被告人的家属旁听案件审理。该案庭审预计持续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