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保监会建立人身保险产品通报制度
新京报讯(记者 陈鹏)1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管理行为,防范人身保险产品风险,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会建立人身保险产品通报制度,定期通报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行业共性和个性问题。”
银保监会通报了2018年5月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其中,个别公司存在自查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一是部分公司如招商仁和、弘康人寿、吉祥人寿、中意人寿等未按时报送自查整改报告,或整改进度安排不当。二是部分公司整改工作打折扣。如安邦人寿、安邦养老、和谐健康等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产品整改不及时。三是部分公司自查后仍存在疏漏。如天安人寿某年金保险产品生存保险金给付不符合监管要求,存在长险短做风险;平安健康和信美相互的特定医疗保险产品存在保额虚高、缺乏定价基础等问题;友邦保险多款长期健康保险产品报备的费率浮动管理办法,违反关于长期健康保险不得进行费率浮动的监管规定。
与此同时,也有产品开发设计和销售宣传“两张皮”。一是在产品销售环节夸大产品责任和功能。如华夏人寿某医疗保险产品,公司营销渠道公众号在相关宣传文案中存在贬低国家医保政策的表述,影响恶劣。二是在产品停售环节缺乏必要的产品停售全流程管控。如吉祥人寿一年前即已停止销售的某产品,被媒体报道仍有相关产品宣传介绍,显示为可购买状态,公司对产品销售宣传行为的管控存在明显疏漏。
此外,部分产品条款设计表述不利于消费者理解。一是条款中对消费者利益可能受损的表述过于分散,不利于消费者充分了解知悉。二是条款中存在较多法律法规的原文引用,文字冗长,消费者不愿看、看不懂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
新京报记者 陈鹏 编辑 徐超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