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莆田市检察机关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显成效
精准帮教 不负芳华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09日讯 “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未成年人,攸关国家未来。近年来,莆田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司法保护原则,将司法保护的精神落实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凝聚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各界力量,逐步构建了具有莆检特色的司法打击、司法保护、司法守护“三位一体”未检工作模式,涌现出一批优秀的未检工作团队和一系列感人的未检故事,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减少,全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效果十分显著。
▲2018年11月,“莆阳未检”召开新闻发布会暨主题征文研讨会。
坚持宽容而不纵容 精准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
2016年,就读于仙游某中学高三的小林出于哥们义气,受朋友挑唆参与打架斗殴,导致一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
2017年4月,仙游县检察院监所科检察官郑瑞忠在一次对社矫人员集中学习的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了坐在角落的小林情绪低落,心事重重。
郑瑞忠经过了解得知,原来小林经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但是学校知道他是社区服刑人员后,认为他不适合在学校学习,要求他主动休学。郑瑞忠知道这一情况后,立即与小林的家人取得联系并核实情况。
小林的家人也十分的焦急,请求司法机关帮助他们。在与小林的交谈中,小林也向工作人员们表达了自己渴望学习,希望能重新回归校园的愿望。
带着家长和孩子的期望,郑瑞忠和同事以及司法局工作人员来到小林就读的学校,找到了校方的负责人。然而,让小林重返校园的过程并不顺利,学校仍然考虑小林是社区服刑人员,怕会给其他学生造成不良影响,不让小林就学。尽管困难重重,但郑瑞忠没有放弃,一方面将情况上报给上级司法机关,一方面协同司法局等部门继续与学校联系和沟通。
2017年4月26日,郑瑞忠再次来到学校找到相关领导,将小林的相关情况、近一年来接受社区矫正的情况以及以后帮教工作与校方进行了交流,希望学校不要放弃小林,检察院和司法所会一起做好教育、监管和矫正工作,让这个失足少年重拾信心,继续完成学业。
2017年5月,经过多次协调和沟通,学校终于答应给小林改过自新的机会,让小林重返学校继续上学,同时要求小林在上学期间定期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放假后需回到社区参加矫正活动。
2018年8月,圆梦的小林利用暑假时间,特地到仙游检察院向郑瑞忠表达感激之情,并表示一定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勤奋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是莆田检察未检部门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一个典型案例。
莆田检察未检部门一直注重加强各部门在案前、案中、案后的有效衔接和合作,整合司法机关、家庭、学校、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帮教合力,并积极处理好特殊保护与惩罚教育的关系,从有利于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出发,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尽量减少关押、定罪带来的不良影响,但对于犯罪情节较重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治,保持必要的警示。2013年来,莆田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批捕751人,不批捕155人,不捕率达到17.1%;起诉881人,不起诉161人,不诉率15.5%。与此同时,莆田检察未检部门积极落实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全面落实分案起诉、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保护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帮教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