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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原标题:用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南平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护航绿色发展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09日讯 生态资源是南平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南平最具竞争力的优势。“近年来,南平市检察机关主动把检察工作置身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一大局,积极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福建生态检察模式,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为生态南平、美丽南平建设积极贡献检察力量。”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南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矗的回答掷地有声。

随着武夷岩茶价格的不断上涨,一些不法分子在武夷山国家公园周边区域不经审批肆意毁坏林木非法开垦茶山,“毁林种茶”现象频发。“针对这种现状,南平市检察院审时度势,积极作为,2018年年初决定在武夷山国家公园周边区域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南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涛告诉记者,通过重点整治毁林种茶、非法采矿、电鱼及其他非法捕捞水生动物等16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快捕快诉机制,突出从严从重打击。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涉武夷山国家公园区域检察院共批捕毁林种茶犯罪42件54人,起诉51件81人,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

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是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创新,也是推进生态公益诉讼工作的举措,目前已在全省进行推广。此外,南平市检察机关强化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及生态脆弱区域的司法保护,着重打击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新类型领域生态犯罪案件。同时,全面推进“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为加强与周边省、市、县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合力,共同保护绿水青山,松溪县检察院、政和县检察院和浙江省庆元县检察院在松溪会签了《关于建立服务松源溪、乐溪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武夷山市检察院和江西省铅山县检察院在武夷山会签《关于加强生态检察区域协作 服务和保障武夷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浦城县检察院和浙江省江山市检察院、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检察院、上饶市玉山县检察院在浦城会签《关于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工作、求真务实,把握契机、积极作为,以饱满的精神、良好的作风不断提升生态资源检察工作水平,以实际行动更好地保护南平的‘青山、绿水、蓝天’,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王矗表示。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林道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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