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游劝荣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1月9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游劝荣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游劝荣,男,汉族,1963年8月生,福建上杭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学位
1979.09-1983.07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3.07-1989.03 福建省委党校教员、讲师(其间:1983.08-1984.07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帮助工作)
1989.03-1989.07 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讲师
1989.07-1993.02 福建省司法厅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93.02-1996.09 福建省法学会秘书长
1996.09-2001.07 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局副局长(正处级)(其间:1998.07-2001.07挂职任福建省南平市市长助理、市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1.07-2006.12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其间:2002.09-2005.07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6.12-2008.01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省青联副主席(其间:2005.11-2007.09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学科从事博士后流动站工作)
2008.01-2011.09 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1.09-2012.01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2.01-2013.01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13.01-2013.07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3.07-2019.01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湖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其间:2014.03-2014.06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18.05-2018.07,国防大学国家安全研究班学习)
2019.01-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
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