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白县扶贫办原主任庞光亮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日前,经博白县委批准,博白县纪委监委对博白县扶贫办原党组书记、主任庞光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依法对其采取了留置措施。
经查,庞光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对单位违规利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变相为职工谋福利负主要领导责任;违反工作纪律,对扶贫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项目资金损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庞光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丧失党性原则,漠视纪律要求,法纪意识淡薄,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顶风违纪,违纪性质恶劣,且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博白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研究,报玉林市纪委、玉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庞光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撤销其政协博白县第九届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其博白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玉林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免去其第十四届博白县委委员职务;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款物随案移送。(博白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