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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召开十三届十次常委会议

原标题:市政协召开十三届十次常委会议

8日,市政协主席綦远方主持召开市政协十三届十次常委会议。会议决定1月13日至1月16日召开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本次常委会议共有十二项议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长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政协长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政协长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政协长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政协长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稿);

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建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市委办公厅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长春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和修订后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长春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书面审议了各专门委员会2018年工作报告。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綦远方强调,十三届三次会议召开在即,各位常委要充分利用会前这段时间,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明确的2019年重点任务,深入思考,积极调研,拿出有价值、有分量的提案。在会议期间,要严格遵守大会纪律,认真参加大会各项活动,积极讨论、踊跃发言,为全体委员作表率、带好头,充分展示政协委员的履职风采,为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献计出力。

市政协副主席孙丰月、张红星、侯治富、李维斗、何泉秀、孙英利,秘书长蔡延斌出席会议。

8日,市政协主席綦远方主持召开市政协十三届十三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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