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张罚单还原永安保险“宫斗”银保监新年首罚剑指公司治理
本报记者李致鸿北京报道
导读
一位保险公司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一方面,社会资本对保险的狂热已成往事;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内斗严重也会影响股东信心。
1月8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银保监会已于近日发布了2019年首张行政处罚书,即永安财险因编制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拒绝及妨碍依法监督检查两项行为,累计被罚59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永安财险的一出“宫斗”闹剧在这张罚单中浮现,折射出公司治理的缺陷。据悉,下一步,银保监会公司治理监管部将通过现场和非现场等多种形式,定期评估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促进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监管体系。
罚单背后
在行政处罚决定中显示,永安财险“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
还原罚单背后的成因,得从2017年12月4日说起。当日下午,原保监会检查组(下称“检查组”)在对永安财险董事会临时会议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检查流程将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会(下称“确认会”)时间定为两天后的12月6日上午9时并通知永安财险,要求总裁蒋明和统计负责人顾勇参加会议。
此后,检查组得知永安财险将于同一时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并拟解除总裁蒋明的职务。
其实,也就在事发的2017年12月4日晚上,检查组临时变更检查计划,约谈董事会秘书。检查组表示会议时间的冲突和解除蒋明总裁职务的议题将影响检查工作的开展,建议适当调整会议时间。对于检查组的约谈,董事会秘书表示无权决定,并将相关建议转告董事长。
为此,次日的12月5日下午,检查组约谈董事长陶光强,要求适当延后董事会临时会议。然而,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表述,陶光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接受检查组的合理建议。
最终,事情的结果是,两天后的2017年12月6日上午,确认会和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时召开,永安财险董事长和总裁均缺席确认会,影响了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这意味着,在已知检查组进场情况下,永安财险仍决定于2017年12月6日上午9时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拟审议《关于解聘蒋明同志公司总裁(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不仅如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消息显示,在决定解聘蒋明的总裁职务同时,永安财险部分董事还以陶光强不适合担任董事长为由,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关于罢免陶光强担任董事长职务的议案,但未获通过。
事实上,这场“宫斗戏”折射的或是更深层的矛盾,或可从蛛丝马迹中窥见一二。因为不论是从股东背景,还是履历上看,都是一边是陕西国资委,另一边是复星集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永安财险2018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发现,永安财险共有22家股东。其中,陕西国资委是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复星集团是第二大股东。
进一步从当事人履历上看,陶光强曾任西北饭店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蒋明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中国再保险公司办公室主任、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
纠偏公司治理乱象
余波仍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2019年1月7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项目信息显示,西飞集团以3810万元底价再次挂牌转让持有的永安财险0.38%股份,期限为2019年1月7日至2月1日。而两个月前的挂牌信息显示,西飞集团的转让底价为4232.37万元。这意味着,此次转让底价降低422.37万元。
对此,一位保险公司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一方面,社会资本对保险的狂热已成往事;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内斗严重也会影响股东信心。
从整个行业看,普华永道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某种程度上,公司治理缺陷是诸多市场乱象的根源,而规范的公司治理则是防范风险的治本之策。所以,针对公司治理加强监管,督促保险公司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是行业纠偏的重要举措,这一点从2017年以来监管颁布的一系列公司治理相关的制度也可以得到印证。
目前,银保监会单独成立了公司治理监管部,并重点针对公司治理密集出台监管规范文件,补充监管短板并强化公司治理在当前保险监管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近日,银保监会公司治理监管部在《保险研究》上撰文指出,下一步,要不断丰富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监管措施和监管手段,加快推进公司治理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通过现场和非现场等多种形式,定期评估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促进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