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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毛出在羊身上?个税扣除政策令不少租客陷入两难

原标题:“填报租房信息后,我主动撤回了!”

博弈。

新年伊始,不少上班族忙着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在北京工作4年多的王希,父母还未满60岁,目前也没有买房,她唯一可以申报的只有住房租金这一项。

去年年底,王希就把个税抵扣的事情告诉了房东,并询问了对方的身份证号码。然而,她却越来越后悔申报了租房抵个税。

令王希感到不安的,是她在朋友圈里看到同事算了一笔账,最后的结论是:与租房抵扣的个税相比,房东会交更多的税,坐等房租涨价……

此后几天,王希在网上看到的相关报道令她更加担忧。所有信息几乎都印证了一个观点:羊毛出在羊身上。于是,她从单位的财务部主动拿回了自己的申请表。

“虽然房东没有阻拦我申报,但要是房东真要交税,租金肯定要涨,而我最多也就只能减免150块钱,房东交的税可不止这一点。”王希说。

在深圳工作的周洋也有这样的顾虑,她唯一可以享受的也是租房抵个税,但向单位提交申报表后,她又想撤回,怕房东涨租。

事实上,不少工薪族正在申报与不申报之间徘徊。

国是直通车侯雨彤制图

国是直通车 侯雨彤 制图

租客为何只能妥协?

在目前的租赁市场中,个人租房几乎很少主动纳税。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以北京为例,租赁行为被备案的比例不足一成,而如果看全国,1%都不到。业主担忧租赁行为被记录后,未来会涉及到房地产税等更多的税费。

在北京亚运村附近拥有一套房子的赵冰告诉国是直通车记者,目前个人没有申报房产税,如果租客上报了租房信息,涨租是肯定的。

“一般情况下,我每年会根据市场行情涨几百块钱。但如果租户上报了我的信息,税务部门开始征税,可能要涨1000块钱左右。”赵冰表示,除了要交房产税,个人所得税也会相应提高,这些成本必然转嫁给租客。

相比于涨价,更多的房东甚至不配合租户登记。据媒体报道,不少房东威胁租客,如果要用房租抵个税,就解除租赁合同,即使租客愿意承担多交的税费。

张大伟指出,租赁供需结构本来就紧张,特别是郊区部分房源在过去一年多的严格监管,不得出租,另外租售比太低,房主有上涨预期。

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系教授焦建国告诉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记者,租房行为涉及政府、出租方和租客,这是个三方博弈。从目前的价格机制角度看,租房的一方是弱势主体,出租的一方是强势主体,最终针对出租方的这笔税收还是会由租房者来承担。

某种程度上说,税务部门是否根据租客提供的信息找房东征税成为了关键。

据第一财经报道,一位税务局人士透露,目前当地不会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入手去查房东出租房屋是否缴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规定中,允许房客扣除依据是有租赁合同就行,而不是租赁发票,这其实就考虑了这一担忧。

7日,针对媒体询问, 税务部门也回应说并没有接到根据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追征房租相关税费的通知。

不过,最近,网上流传的一张“个人房屋租赁纳税通知”的照片,引发不少租客的恐慌。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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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通知称,受税务部门委托,经查你(单位)出租房屋并取得租金收入,未按法律规定申报纳税,限期需至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办理纳税申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报由税务部门进行处罚。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布吉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表示,补缴房屋租赁税款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并无关系。去年,布吉街道办也发过类似补缴通知。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告诉国是直通车记者,即便是税务局目前没说追究房东的税费问题,但始终存在一个风险,按照法律规定,房东应该交税。

如何维护租客的利益?

个税扣除本是一个政策大礼包,如今却让不少租客陷入两难。

焦建国告诉国是直通车记者,目前主要是一些大城市、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遇到这样的问题。税务局也很难预料最后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这涉及复杂的矛盾。

焦建国指出,房东在房屋出租中的所得税如何收取可能需要税务部门“摸着石头过河”,在征管的过程中慢慢摸索,同时这也是一个供求双方讨价还价的过程。

张大伟认为,引导纳税应该是个长期过程,当前政策重点还是应该打消双方忧虑,让居民更多享受到减税红利。

张大伟指出,目前,大部分出租房屋是可以按照5%的综合征收率计征税款,但未来是不是会找补旧账对于业主来说依然非常担忧。即使按照5%算,一套年租金10万的房屋,税费也有5000元。而租户抵扣的个税其实节省一个月也就100元左右。

刘剑文告诉国是直通车记者,出租方的风险是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现在整个情况是出租的房子很紧俏,为了转嫁成本,所有的费用由承租方来承担,这就会增加租赁的费用,影响租赁市场正常的发展。

刘剑文建议,短期内税务部门可以出台一些过渡性措施,在一定额度内对租房收入免税,这样承租方也不会有后顾之忧。尤其是在房价居高不下的大城市,能鼓励更多业主将房屋出租,增加房源,保证租金稳定。

从长期来讲,刘剑文认为,还是应该提高全民税法的意识。不管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都应该按照税法的规定,共同守法。同时加大信息披露,加大逃漏税惩罚的力度。

易居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也表示,租房抵扣个税,应该让租户是从中受益的,从这个角度考虑问题,相关部门可以考虑有一个过渡期的安排。

杨红旭还建议,可考虑与正在推进的房地产税立法进行衔接,比如同样征收房地产税,个人房东出租房屋如果去备案和缴税的话,可以酌情让他们少交一点,要给予一些优惠措施,鼓励这些房东愿意去租赁合同备案,但这是一个很慢的推进过程。

(文中王希、周洋、赵冰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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