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务要闻杏花岭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建起微型消防站
1月2日从杏花岭区获悉,杏花岭区文物旅游局为全区29个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配备了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灭火器等器材装备,建起微型消防站,做到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实现快速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为此,杏花岭区政府落实专项经费57万元,集中采购各类消防器材1000余件。
据了解,杏花岭区目前有国保、省保、市保文物单位共计29家,大部分为木质结构或砖木混合结构的古建筑,火险等级高,火灾风险大,但仅有灭火器等简单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抗风险能力极低。根据省文物局相继出台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山西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中的要求及省公安消防总队出台的微型消防站配置标准,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区财政投资57万元,为杏花岭区唱经楼、国民师范等29个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建立了微型消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