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务要闻我市42所医院医学检验结果“一单通”
1月6日,市卫生计生委发布消息,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10所三级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32所二级医院通过了医学检验结果互认资格评估,这42所医院的医学检验结果在全市医疗机构间实行“一单通”互认。
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各有关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对取得医学检验结果互认资格的医院出具的医学检验报告予以确认,尽量减少重复检验,减轻患者的负担,努力缓解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据了解,按照《太原市医学检验结果相互确认资格评估标准》,近期市医学检验结果互认评估专家对我市46家医疗机构申请的医学检验结果互认项目进行现场评估认定,并将符合我市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结果互认资格的42所医院名单进行公布,这42所医院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内容包括临床生化项目、临床免疫项目、临床微生物项目、临床血液项目、尿化学检验项目等。
评估专家组认定阳曲县安康医院、阳曲县中医医院、古交市中医医院及杏花岭区中医医院4家医院现场评估不合格,取消其互认资格。同时,认定省煤炭中心医院申请的临床生化(镁、铁)、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医院申请的临床生化(钙)、市第九人民医院申请的临床生化(谷丙转氨酶)、太原煤气化职工医院申请的临床生化(钠)、市第七人民医院申请的临床生化(氯)盲样考核不达标,不予互认。
今后,市卫生计生委将采取明察暗访及督导抽查方式,对取得医学检验结果互认资格的医院进行督导,如发现不符合《太原市医学检验结果相互确认资格评估标准》的,将取消其互认资格,并在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