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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 写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

原标题:宣城: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 写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

“去年以来,我市查处了多起医疗卫生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其中‘院长’‘副院长’出镜率最高,十分令人痛心。究其根源,还是在于这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法纪意识淡薄;加上少数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平时重业务学习、轻党风廉政教育,相关体制机制不完善、权力缺乏监督等等,都使其成为不法分子‘围猎’的对象。我们广大医务工作者一定要汲取教训、警钟长鸣……”这是近期宣城市卫计系统开展“以案促改”的缩影,也是该市高位推进廉政警示教育的生动实践。

为扎实推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全面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的部署要求,市纪委监委以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为抓手,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同时深化标本兼治, 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力求实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写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

分类施教,选准案例有的放矢。明确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为以案促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时时放在心中,把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牢牢抓在手上。发案单位党组织须在受处分党员干部处分决定下发一个月内召开由全体党员参加的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原原本本通报受处分情况,深刻剖析案发根源,选取身处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发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授廉政党课;非发案单位党组织则须每年择选系统内发生的部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用身边的鲜活的案例教育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防微杜渐。

对照查摆,厘清问题力促整改。要求所有发案单位党委(党组)及时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干部要敢于“揭短”、“亮丑”,把警示当“镜子”,将自己真正摆进去,认真对照身边的反面典型和通报案例,查找有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结合岗位实际,找准当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帐,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以案促改不走形式、取得实效。

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针对反面典型案例,发案单位党委(党组)应从源头上精准查找其暴露出的思想教育、权力监督、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并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和清理,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同时,还要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修订权力运行流程图,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真正让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成果入脑入心、入髓见效。

“处分决定不是纪律审查的‘句号’,而是‘逗号’。只有推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才能让处分决定书从‘一张纸’真正变成‘一面镜’,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产生内心深处的震撼感,从而引以为戒、引为镜鉴,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时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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