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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清河校园欺凌事件家长:要60万不得已 正考虑转学

原标题:河北清河校园欺凌事件家长:要60万不得已 正考虑转学

新京报快讯(记者 石茹)“妈妈,要是以后她们再来找我报复怎么办呢?”欺凌事件过去快一个月了,12岁的刘小姿依然每天胆战心惊。

听到这样的问题,母亲刘一雪又生气又揪心,“平常活泼开朗的孩子,没有了。”

1月4日,一篇题为《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挥公实验中学严重校园欺凌》的博文在网上迅速传播,文章讲述了一起发生在清河挥公实验中学初一年级的校园欺凌事件,叙述者正是刘一雪——这起欺凌事件受害者的母亲。

2018年12月13日,刘一雪突然接到刘小姿的班主任一通电话,询问她孩子是不是有冻脸的习惯。由于不放心,刘一雪立刻去寄宿学校看望了刘小姿,这才发现,女儿从脸上到身上都是伤痕。经过了解,由于些许口头嫌隙,刘小姿从12月5日开始,持续遭到同宿舍7名同学的群殴。

“开始拳打脚踢,后来用晾衣架进行殴打,整瓶洗发液倒在头上,洗面奶抹到脸上,眼睛里。……12月12日降温的天气下,用水泼,强行倒在女儿身上。把衣服强行扒下来,当做拖布拖地。拿到羽绒服,毛衣全是湿淋淋的在滴水。7个同学把女儿的头当做玩具,在门上撞。”根据刘一雪的文章,这样的殴打持续了整整一周。

文章中称,当时学校的宿舍管理员听到,只说了一句“不要把门撞毁了。”就再也没有后续。随后殴打变本加厉,“所有人骑马一样骑到女儿身上,7人并站到女儿身上狂踩。”到了12月9日,刘小姿的班主任看出她脸上有伤,但只问了一句就没有再管。直到12月13日这通电话。

事后经过当地医院检查,刘小姿多根肋骨断裂,身体右侧肾积水。经警方鉴定,已构成轻伤二级。

随后刘一雪立刻去找挥公实验中学的老师,想要个说法。她说,从把孩子领回家有半个月之久,学校没有人出来回应。

据了解,殴打刘小姿的7名同班同学均是12、13岁左右的同龄人。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振宇告诉新京报记者,根据我国《刑法》,14岁以下不予刑事立案。但他同时表示,这也是国家立法层面的滞后。“不立案,不进行刑事惩罚也可以,那有没有其他的社会矫治和监管呢?未成年人的社会矫治和监管还是缺乏的。”

舆论在最近两天持续发酵。挥公实验中学回应称,这件事情没有解决是因为家长向学校索要60万。新京报记者今日拨打挥公实验中学校长于殿江的手机号,对方以正在开车为由拒绝接听。涉事学生的班主任牛学文的电话也经多次拨打,无人接听。

刘一雪告诉新京报记者,这60万元的数字,是因为学校不愿意解决孩子的问题,不得己提出的。学校通过派出所反复问她们“你们到底要什么条件?”她根据孩子的伤势和花销预估了这个数字。刘一雪说,学校至今没有付过医药费。

但根据今天下午挥公实验中学发布的《致挥公中学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学校方面称,学校副校长和班主任曾在2018年12月13日、14日和16日三次陪同该同学检查,并垫付检查费和部分住院费。14日—27日住院,费用为3525元,检查费用500元。

王振宇律师认为,在这件事情上,家长可以寻求民事方面的补偿,以及应当对学校管理有一定的要求。与此同时,家长还可以求助社会组织,对孩子进行心理层面的辅导。

1月4日,清河县挥公实验中学在学校的贴吧发布了官方声明。声明中称,“对发生在学校的此次欺凌事件向学生,向学生家长,向社会诚恳道歉。”关于解决办法,学校表示,已经安排教师对刘同学及其他几位涉事同学进行心理疏导,并已与教育局、公安部门一同积极协调刘同学家长解决其相关诉求。

根据公开资料,挥公实验中学是清河县人民政府与育中方略教育集团合作共建的一所全寄宿制完全中学。

同一天,清河县人民政府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清河发布”,针对此事发布了事件通报及处置办法。清河县教育局责令校董事会对校长于殿江批评教育,对主管法制安全的副校长高春青、班主任牛学文给予警告处分,对值班宿管员予以辞退;责令清河挥公实验中学安排专人对刘某姿进行心理疏导和文化课辅导,对涉事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责令学校积极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刘一雪事后也问了女儿,为什么第一次被打的时候,不告诉班主任,不想办法联系家长呢?女儿回答,带头打人的同学说了,要敢告诉家长老师,回来打你打得更狠。她害怕被报复。

“我没有什么诉求,就想能有个说法。也想提醒一下别的孩子,希望以后遇到这样的事,可以及时和家长说。”刘一雪告诉新京报记者,这次事情之后,她在考虑帮孩子转学。

(应受访者要求,刘小姿、刘一雪为化名)

新京报记者石茹编辑巫慧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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